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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政协志》概述

宁城县政协  www.ncxzx.gov.cn  日期: 2017-04-07 14:59:13
  宁城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赤峰市南部,地处东经118°26′~119°25′、北纬41°17′~41°53′之间,地处燕山山脉东段北缘,属内蒙古高原与松辽平原的过渡带。地势西高东低,西部山峦起伏,中部丘陵广阔,沿河平川狭长,构成了“五山四丘一分川”的地貌特征。东与辽宁省建平县、凌源市交界,南与河北省平泉县毗邻,西与河北省承德县、隆化县接壤,北与喀喇沁旗相连,东西最长94公里,南北最宽64公里,总面积4317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3个街道,302个行政村、22个社区。总人口61万,其中农业人口52万,人口密度142人∕平方公里,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为多数的民族聚居县,有汉、蒙、回等25个民族,是内蒙古人口最多的旗县。
  
   宁城县历史悠久,风光秀美,素有“千年古都、山水宁城”之称。自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里生活,夏商以来,先后有商族、山戎、东胡、乌桓、奚族、鲜卑、契丹、女真等十几个民族在此生息繁衍。从战国时期起,属右北平郡管辖,西汉将右北平郡治所设于平刚(今县内黑城)。唐设饶乐都督府。辽代设中京大定府(今县内大明城),作为辽代中、后期事实上的国都,成为当时北方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金贞元元年(1153年)改中京大定府为北京,统北京路。蒙古窝阔台汗二年(1230年)为北京路总管府。至元七年(1270年)改北京为大宁。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改大宁路为武平路,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复改武平路为大宁路。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明太祖十七子宁献王朱权就藩大宁。清代初期属喀喇沁右翼旗,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增建喀喇沁中旗。自清至民国宁城地区蒙制属卓索图盟,汉制属热河省,长期实行蒙汉分治。清代,汉制归承德平泉州、热河省平泉县。1931年(民国20年)设宁城设置局,1933年(民国22年)始称宁城县。1945年(伪满康德12年)共产党建立平泉县,包含宁城地区。宁城解放后,先后设宁城县、喀喇沁中旗、宁城县喀喇沁中旗联合政府,1949年改称宁城县人民政府,属热河省。1956年,热河省撤销,宁城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辖。1969年随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1979年又重归内蒙古自治区,1983年撤盟建市,宁城县属赤峰市辖至今。
  
   现存辽中京遗址和清代法轮寺等历史文化古迹,辽中京遗址被誉为“千年古都、辽文化发祥地”。发现一亿五千万年前古生物化石20余门类,被誉为“远古生命乐园、中国化石宝库”。黑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始次生林32万亩,有第四纪冰川遗迹等地质景观,被誉为“神奇黑里河、塞外九寨沟”,是全国生态示范区、绿化模范县。热水温泉出口水温104度,富含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被誉为“天然最热温泉,皇家养生胜地”。
  
   宁城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距北京、天津、沈阳均不足400公里,距秦皇岛港口300公里,距锦州港230公里,是内蒙古自治区通往环渤海经济圈的最近点。叶赤铁路宁城段,大连至赤峰、沈阳至赤峰、锦州至赤峰客货列车从该线通过,赤凌一级公路、国道306线和省道平双公路穿越宁城境内,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1500公里。
  
   宁城县自然资源丰富,景观秀美。境内有老哈河、黑里河、坤都伦河二纵二横河流,七老图、努鲁尔虎两大山脉和打虎石、钓鱼台两大水库。黑里河林区天然次生林面积32万亩,动植物资源丰富,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钱豹、金雕,已发现植物达777种,并于2002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县内地下矿藏探明有金属、非金属矿三十多种,储量较大的有煤、铁、钼、黄金、萤石、花岗岩、膨润土等。
  
   201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0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0%,其中:一产增加值32亿元,增长8.5%;二产增加值73亿元,增长13%;三产增加值45亿元,增长7.9%。财政收入实现9.5亿元,增长2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2亿元,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8亿元,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493元,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480元,增长1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9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颁布前,宁城县1949—1953年召开了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三届会议是属协商性质的代表会议。宁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3月22—27日在八里罕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和热河省人民政府通知精神,将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定为宁城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人民政府委员21名,组成了宁城县第一届人民政府,同时撤销了宁城县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1976年10月,随着“四人帮”的彻底粉碎,历经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终于宣告结束。百废待兴、百业待举的人民共和国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伴随着新的历史时期的到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人民政协在中国人民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建立和健全,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工作进入了一个历史发展的新阶段。为了调动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派合作,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挥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1980年11月4日,宁城县成立了政协宁城县委员会筹建领导小组。1980年12月15--16日政协宁城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选举产生了政协宁城县第一届委员会。标志着宁城县政协正式成立。县政协成立后,在县委的领导下,同各人民团体、无党派爱国人士、各阶层代表人士密切联系,合作共事,成为宁城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宁城县统一战线工作也随之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县政协自成立至2014年12月,已走过了34个春秋,历经九届。一至三届委员会每届任期为4年,四届委员会任期为3年,五至九届每届任期5年。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为适应工作需要,委员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政协工作组等工作机构。县政协办公室为县政协的常设办事机构。
  
   34年来,中共宁城县委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以战略眼光,充分认识政协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重要渠道、科学决策的一个重要程序,注重发挥政协组织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中凭借自身优势所能起的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始终把政治协商纳入领导决策程序,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全局统筹之中。政治上关注,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切实加强与改善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为政协组织、委员卓有成效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工作职能营造氛围,为委员们展示风采拓展空间,为委员们献智出力搭建平台。
  
   宁城县政协从诞生之日起,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县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遵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政协的有力指导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方面的积极配合下,团结带领全体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自觉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基本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政治上的团结与监督作用,组织上的统战与联络作用,决策中的参谋与咨询作用,对全县经济建设、体制改革和群众生活等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大量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推进宁城县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政治协商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县政协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政治协商,全体会议全面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会议对口协商,以及各种内容、各种形式的专题协商会、情况通报会等。县政协不断完善与改进协商程序、协商方式,提高协商时效,协商于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坚持不经调查不协商,明确协商的范围和层次,使协商选题具有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协商的质量和效益。建立政协委员“知情制”,决策前了解情况,决策中提出建议,决策后协助落实。县政协坚持在服务中协商:宏观服务献良策,微观服务办实事。政协组织不仅位置超脱,人才荟萃,智力雄厚,还具有信息来源多,渠道畅通,联系面广的优势,县政协注意发挥自身优势,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心与时代使命感,同心同德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这个大局。34年来,县政协主动配合,主动协商,主动服务,先后就各个时期的整体规划、县委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重要人事安排等各个方面进行协商,很多建议、意见被县委、县政府所采纳。县政协组织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力求:建言,言之有据,言之成理;献策,多献上策,多谋妙计。
  
   民主监督的形式不断创新。开展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执政党对政协组织的要求。县政协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政协上达党政、下通社会各界的桥梁优势,有针对性地引导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就经济建设中或社会生活中某些难点、热点开展民主监督。在履行这一职能时,讲究实效,不拘形式,以提案、视察、调研、信息、评议、咨询、座谈、发言、走访、信件、送阅材料、特约监督员等为载体,对县委、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重大决策,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守纪、党风廉政等情况,开展切实有效的民主监督,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参与机关评议、行风评议活动,把增进团结、发扬民主贯穿于民主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和每个环节。选择新视角,选准切入点,不懈探索民主监督新途径,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完善民主监督的方式。既敢于监督,进兴利之言;又善于监督,陈除弊之见,让“监督于实施过程之中”的原则贯穿民主监督工作的始终,建立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增强民主监督的力度。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权力保障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主动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通过监督求得更加广泛的团结和进步。  
  
   参政议政的领域不断扩大。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是对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特点的政治、经济中心工作或者重特大课题,组织政协委员参与调研、视察、协商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县政协坚持服从县委领导,支持政府工作,广交各方朋友,服务于宁城建设,起到政协这个“人才库”的作用。始终围绕党政领导决策,抓住党委、政府该办、想办而又希望社会各界帮办以及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呼声高,反映大的热点、难点问题超前调研,预先谋划,向县委、县政府建有用之言,献能用之策,使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措施。历届政协与县委、县政府和衷共济,风雨同舟,急党政之所急,行党政之所需,识大体,顾大局,出妙招,干实事。坚持在参与中议政,力求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出水平来。运用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专委会、界别活动组会,通过情况通报、专题调研、专题协商、专题座谈,多角度、多层次拓宽知情察政,参政议政的渠道。
  
   县政协各专委会在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历届政协各专委会、各工作小组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了调研视察、委员参观、参政议政发言、对口联系等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映社情民意,积极服务群众,成为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是委员参政议政经常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历届政协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积极履行职能,为全县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委、组活动的有效开展,为委员履行职能搭建了平台,使政协工作日趋活跃,更富有成效。
  
   自政协成立以来,积极开展了落实政协委员政策工作,协助纠正右派,平反冤假错案,重点解决“文化大革命”的后遗症问题,使一大批政协委员的历史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同时落实侨务政策,激发港澳台同胞的爱国热情,宣传和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广泛团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成为新时期政协工作的重要特点。政协加强了新时期统战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加强联谊联络、交流信息。这些工作的开展,对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政协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和推动委员学习是政协的优良传统。历届政协把组织和推动委员学习放在政协工作重要位置,组织和推动委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学习政协章程与统战理论。为加强委员的管理,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城县委员会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城县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既调动了委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促进了委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我提高。县政协在工作实践中,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政协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把加强政协机关建设作为政协工作重要环节来抓,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开展主题教育、廉政教育和“三讲教育”、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和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树立宗旨观念、服务意识和良好工作作风,按照“团结、服务、高效、廉洁”的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使政协工作积极、主动、活跃、有序开展,为政协更好的履行职能搭建了坚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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