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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需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常态化回收机制

宁城县政协  www.ncxzx.gov.cn  日期: 2017-04-07 14:49:19
  如今,不少家庭都有自己的小药箱,药品储量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是过期药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多数居民表示并没有有效的途径处理过期药品,过期药品带来的隐患令人担忧。
  
  一、误食过期药品引发病症。我国《药典》明确规定,一旦过了有效期,药品就成为劣药,不仅意味着药性失效,有些还可能发生霉变,若不小心误食不仅达不到预期的疗效,还有可能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不但直接危害健康甚至可能致癌。
  
  二、丢弃过期药品引发污染。过期药品被明确归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还可能成为过敏源,一旦大量过期药扔到生活垃圾站里并随土填埋,会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
  
  三、转卖过期药品危及农村。不少药贩子将收集的过期药品进行包装再加工后,运往缺医少药的农村或偏远山区或是卖给城乡结合部的一些黑诊所,黑诊所再高价卖给患有慢性疾病并经济困难且无医保的农民群众,导致一些患者花了钱,病情却没见好转,甚至可能病情加重、生命垂危的情况。
  
  基层建议:
  
  一、以药厂、药店为主体进行回收。可以推广退换模式,群众购买的药物过期后可免费向药店或者药商换取新药,由于更换过期药品需要大量的成本,而且回收的过期药品不能回炉,也不能二次利用,为了减轻企业和药店的资金压力,政府可进行适当的补贴。
  
  二、与社区合作长期开展过期药回收。可在社区和小区内设置长期的药物回收点,方便居民回收,定期更换过期药物,建立常态化的药物回收机制。同时,借助社区进行宣传,使群众了解到过期药品的危害。
  三、建立完善的过期药回收机制。由于药品回收在法律法规上还没有明确规定,使过期药品的专门回收无章可循,虽然有的企业自行回收,但也只是企业行为。建议完善《药品管理法》的相关内容,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同时,应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使药店、药厂和药品监督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过期药品回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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